近日,电视剧《打开生活的正确方式》正在热播。剧中,主人公与前女友拍摄的婚纱照被婚纱店挂在橱窗外,由此给主人公带来一系列问题。婚纱照不仅仅是一份爱情结业成果的展现,也是开启新身份、新生活的留念。现实生活中,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对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高艺林结合剧情,为观众解析剧中法律问题。婚纱店悬挂顾客的婚纱照,会侵权吗?剧中,前女友冬晓告知主人公边亮,自己准备结婚,请他前往婚纱店帮忙试西装,本着帮忙的心态,边亮换上西装,甚至配合地一起拍了照片。婚纱店想把照片放在橱窗里,冬晓让他们把边亮P一下,说他只是找来的替身。现婚纱店将P过的婚纱照挂在橱窗外展示,边亮的同事们看到,纷纷前来打卡。婚纱店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边亮的肖像权?高艺林解释,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享有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游戏人物、动漫角色都不享有肖像权。肖像作为特定自然人外部形象最明显的标志,反映特定自然人的外部形象特征,与人格尊严密切相关,且关系到自然人的社会评价。高艺林认为,婚纱店虽然对边亮的形象进行了P图处理,但同事们仍能将其认出,这说明该照片所承载的内容或人物形象能够引起一般人产生与该自然人有关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视觉效果。所以,该照片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边亮的肖像。婚纱店在未取得边亮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公开使用边亮的形象。“肖像权中包含着一定经济利益,未经公民同意,商家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商品展示、发布朋友圈营销等,实为侵权行为。”高艺林表示。在之后的剧情中,婚纱店将婚纱照换成了冬晓单人照。原来,冬晓已跟婚纱店沟通,并表示自己的单人照,婚纱店想挂多久就挂多久。此后,冬晓是否有权要求婚纱店撤下自己的单人照?高艺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规定,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该种解除不附有任何条件,不基于任何理由,也不存在当事人是否违约、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而且无解除权行使时间限制。为了加强在肖像权商业化利用过程中对肖像权人人格利益的保护,《民法典》条还规定,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高艺林解释,此处的“正当理由”应当与肖像权人人格利益的保护有关,只要肖像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或充分说明合同的继续履行会损害到其人格利益,影响到其人格尊严、人格自由,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采信,即属于这里的“正当理由”。所以,此后若有正当理由,冬晓可要求婚纱店撤下自己的单人照。与婚纱摄影公司产生纠纷,该如何处理?现实生活中,人们不乏与婚纱摄影公司之间发生纠纷,造成不佳的消费体验。为避免此种情况,高艺林建议,一方面,订立书面合同,权利义务有依据。在选定婚纱摄影公司之后,消费者应当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前应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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