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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郑爽和张恒的爆炸性事件把代孕撕开了一个口子。
我不想像某一些吃瓜群众一样把这件事称作是“娱乐圈开年第一瓜”,因为“瓜”这个词过于戏谑了。
这不是一个“瓜”,而是关乎于两个无辜生命的恶性事件。
昨天中午一点,郑爽“前男友”发了一篇长微博,称自己之前一直遭遇诽谤、污名和网络暴力。
微博中,他还说了一句匪夷所思的话:“之所以我和家人滞留美国一年多,是因为我们必须照顾并保护两个年幼无辜的小生命”,让大家非常疑惑。
网友们都在猜测,难道这孩子是郑爽的?
很快,自称是张恒好友的人把孩子身份的证据提交给了网易娱乐,该好友称:“他确实是在美国这边在照顾两个小朋友。然后也因为郑爽女士并没有配合很多的法律程序,导致他没有办法让小朋友合法回国,所以他也回不来。张恒在那边的心理压力非常大。”他同时提供了孩子的一系列出生证明。
简而言之就是,郑爽和张恒分别找了两个代孕母亲为他们生下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其中一个代孕母亲怀孕到七个月的时候,郑爽和张恒闹分手,于是女方想终止代孕,双方产生纠纷。目前孩子一岁多,因为手续不全,张恒和孩子滞留在美国。
昨晚六点,又有一个疑似郑爽和其父母、张恒父亲的录音流出。
在录音中,郑爽父母直接表示想要弃养,将孩子送去福利院,然后双方签订协议今后不再对孩子身份进行追究。
疑似郑爽的声音在说:“这孩子真的打不掉,tmd,我都烦死了。”
听到这句话,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觉得浑身发冷,这是一条生命,在她们的眼中,就是一个商品,可以随意反悔,随时丢弃,随便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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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前不久的综艺节目《演员请就位》,最后胡杏儿凭借一名寻求代孕的女性角色夺得了冠军。
她的演技自然可圈可点,但是代孕这个话题反而被网友们吵出了圈。
短片的名字叫《宝贝儿》,顾名思义,指的就是那个代孕妈妈肚子里的孩子。
故事不复杂,胡杏儿饰演的角色因为意外丧子,她深陷痛苦、思念成疾以至于事业和家庭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因为年纪大了,她已经没办法自己怀孕生产,于是选择了代孕,代孕的对象就是任敏饰演的女孩珊珊。
由于代孕机构被查,珊珊逃了出来,来到了之前的男朋友家。九个月的孕期,她已经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产生了感情,所以想要自己留下这个孩子,和男朋友开始新生活。
但是代孕中介找到了她的男朋友,并且说服了他,由他来劝说珊珊把孩子还回去,因为那是“人家的孩子”。
最后,任敏哭着把孩子“还”给了胡杏儿。
为什么这部短片会被骂呢?因为它从头到尾都在刻意美化代孕这件事。
欺瞒孩子身份、代孕被揭穿的任敏,非但没有被男朋友抛弃,反而换来了对方的一句“我们结婚吧”,现实中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期间,只有两位酒吧里的客人小声谈论了几句“代孕不合法,要被抓”,其他时候基本都是对母爱、爱情的感人刻画。
在酒吧工作被欺负了,任敏站出来替胡杏儿解围,然后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女的不帮女的帮谁?
难道女人帮助女人,就是帮她担下生育风险,替她生个孩子吗?
尤其是最后,胡杏儿对着男主角发誓,说孩子出生的那一天就是她戒酒的那一天,她会用自己所有的时间去陪伴这个孩子。
我也挺纳闷的,为啥她要对男主说这句话,替她生了这个孩子、承担了生育风险的明明是那个代孕妈妈啊。
真的,最后的这句提示就像烟盒上的“吸烟有害健康”一样无力。
有人看似有理有据地说: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代孕会让那些真正有需求、缺钱的底层女性获得一个资金的来源。
但代孕妈妈从来没有真正的自由选择。
这些相信孕母是真的心甘情愿想要做代孕妈妈的人,才是真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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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份调查显示,90%的代孕者承认,如果她们能支付日常开销就不会选择代孕。所以,国际代孕市场的主力军才会是印度最底层的贫困妇女。
央视曾经揭露过一个非法代孕中介的产业链。中介提供年轻靓丽的卖卵子女孩,她们大多20岁左右,有的还在读高中。
被问到取卵对身体有哪些害处,一个读高三的18岁女孩告诉记者,她卖卵挣钱是为了还清信用卡。
还有一个大学的大三女生,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教师。她去卖卵的理由是:我想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缺钱,卖卵来钱最快。
广州一个代孕机构的人告诉记者:看你愿意付多少钱,卵源就来自广州大学城附近上大学的女孩子,包你满意。
街头很多这样的卖卵、代孕小广告,中介机构都会告诉来咨询的女性,这种方法来钱快,还没有副作用。卖卵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就是说服她们代孕。
而没有法律保护她们的权益,卖卵、代孕可能对身体造成的伤害,这些代孕可能会面临的风险,没有人会告诉她们。
假如开放代孕,事实可能会是:孕母们被明码标价放在柜台里展示,像商品一样分出三六九等,待价而沽。
但不要忘记,她们是活生生的人。
▲一个非法代孕机构的简介显示,供卵费根据身高学历相貌价格会有不同
《宝贝儿》里任敏饰演的代孕妈妈,她说自己因为公司安排的代孕妈妈宿舍被人举报,逃出来没地方去,才来到了男主这里。
她一句话带过的公司宿舍,在现实中是什么样的呢?
年,长江日报曾经采访过一位代孕维权的女性,她在代孕6个月后流产,代孕公司却不支付合同约定的3万元补偿金。
记者拿到她和代孕公司签订的一份代孕合同协议,协议共有45条,其中就有这样一些规定:
第44条:代孕女士怀孕5个月至小孩出生满月期,若需求方违约,代孕女士不退还已收取的生活费、代孕补偿金,并且代孕女士所生养的小孩归代孕公司所有。
第20条:代孕女士服务期间有向家人通电话的权利,但不得告诉任何人关于居住地的详细地址,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居住地,不得与未经同意的任何人见面。
代孕女士移植前,每天外出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不得离开居住城市,21时前必须回到居住地,23时前必需就寝;怀孕3个月,每天非怀孕必须的原因,不得外出,23时前必须就寝;怀孕3个月到小孩生养期间,每天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作息时间须经需求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协议还将生养婴儿的体重与代孕妈妈的报酬挂钩。
约定代孕方保证其生养的婴儿单胎不得轻于克,每少50克,代孕方的补偿金减少元,高于克以上的,每多50克,奖励元。
这位维权的代孕妈妈还透露,有些男性通过这个代孕公司,直接与代孕女士同居,生下小孩后给二三十万元了事。
值得注意的是第44条里的“若需求方违约,代孕女士所生养的小孩归代孕公司所有”。
我们是不是有理由怀疑,这些非法的代孕公司还涉嫌人口买卖的无良生意呢?
那些说着“代孕”只是一份工作的人,ta们大概不知道:
为保证胚胎植入成功率,代孕者要不断地打针吃药,甚至每三、四个月就要尝试一次;包生男孩代孕者怀上女孩要被强行打胎!胎儿如存缺陷,甚至会发生弃婴……
可以预见的是,一旦代孕合法化,那将是一个合法化的女性繁殖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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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代孕在我国依然不合法,但是即便有法律明确规定,依然有很多地下代孕机构活跃在各个角落。
在百度贴吧搜“代孕”,“深圳找工作吧”里,1小时以前就有人发布带有“代孕”关键词的帖子,全文没提自己是做代孕生意的,但是用户名就是一个电话号码。
用意何在,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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