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一汽车因前车排出浓烟,强行超车造成与

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年1月9日在岑巩县发生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在省道3思(南)至羊(坪)线公里处,一辆蓝色越野车跟随一辆工程车,蓝色越野车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与对向驶来的红色轿车相撞。据蓝色驾驶员描述他一直正常行驶在代店坝(小地名)时因前车排出的浓烟让车内人员不舒服,他便在浓烟中强行超车,刚要超过工程车时发现对向驶来一辆轿车,此时已经避让不及。导致两台车相撞在一起。

来源:黔东南交警

了解更多信息,点击底部菜单哦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fyguan.com/glss/9826.html